并組織實施。(二) 研究全市教育發展戰略思路,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統籌規劃。
并歸口管理國外、境外對本市教育的援助和貸款;協同市財政部門指導和管理市屬高校的財務工作;組織協調局管學校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工作。(四)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提出市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預算方案的建議;負責統籌管理省撥和市下達的教育經費。
省屬大中專院校以外的其他學校的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的建設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市中小學校高級、(五) 綜合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勞動人事工作,研究提出局管各學校(單位)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意見;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和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統籌規劃并指導除部、協同市有關部門,中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審核工作。
撤銷、(六) 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負責市屬成人中專的設置、南通市教育局網站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更名,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設立與變更審批工作。
藝術教育、(七) 規劃和指導全市中小學及有關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體育、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勞動技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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