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登記注冊,確認經營資格;審定、頒發有關證照。批準、(二)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依法核定注冊單位名稱。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工商企業的經營行為,對在市工商局注冊的企業實施年檢和直接的監督管理;承擔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授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組織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監督管理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市場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
(六)依法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典當、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文化、拍賣市場以及金融、勞動力、房地產、技術、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信息等各類生產要素市場;參與市場規劃和市場培育,組織各類市場登記和統計工作;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其他有關中介服務機構。期貨。
(七)組織管理商標工作,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對商標的使用和商標印制單位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認定本市著名商標和推薦馳名商標工作。
溫馨提醒:文中觀點來源網絡,隨歲月變遷,準確性,僅供參考!取消收錄、等問題,請聯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