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教師教育工作,統籌和指導,(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的規劃、提高師資隊伍的整體素質。
(五)加強對學校安全、協調和監督檢查。穩定工作的指導。
充分發揮教育督導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的保障、激勵和監督作用。(六)加強教育督導工作。
主要職責二。
省、擬訂并實施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一)貫徹執行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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