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法規、政策,(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發展規劃。
設立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81號)和《中共開縣縣委開縣人民政府關于開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開委發〔2010〕18號),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實施積極的就業再就業政策。(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職業培訓機構、(四)貫徹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推行職(執)業資格制度。
溫馨提醒:文章觀點來源網絡,隨歲月變遷,準確性、難免有所變動,因此本文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