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等管理職能;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和市教育局直屬大中專學校教師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干部培訓和教職工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職工的評優表彰和教師的評特工作。招聘錄用、調配調動、(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
(七)主管全市的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負責大中專院校的招生工作;歸口管理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自學考試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基金會等社會團體組織的工作。協會、(八)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
教師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教育方面的出國(出境)人員的審查工作及港澳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來華留學人員和外國來華文教專家、荊州教育信息網(九)歸口管理全市教育對外交流與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出國留學人員。
(十)貫徹執行國家關于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對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的測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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