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社區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二)負責全區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民辦教育。
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區政府《關于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歷下發〔2010〕16號),根據市委辦公廳、設立歷下區教育局,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濟廳字〔2010〕8號)和區委。
撤并、結構布局調整、(四)統籌規劃全區教育資源配置、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學校各項建設和勤工儉學及校辦產業工作;承擔全區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立。
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編報區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教育撥款、(五)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負責區屬學校(單位)教育經費、基建投資和專項經費的管理和指導工作,濟南市歷下區教育局網站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境)內外對我區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學校基本建設和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教育基建投資政策。
(六)負責全區各類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教學和教育的科學研究以及電化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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