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主要職權:
行政等第一審案件。(一) 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和其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刑事、民事。
(三) 按照法律規定審核死刑、復核死緩刑案件。
(四) 按照法律規定受理不服全省各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類申訴和再審申請,對其中確有錯誤的,提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審理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各類案件。
(五) 依法審判由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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