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籌措教育體育經費;監督全市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組織和指導全市學生資助工作。(四)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教育體育基建投資方案,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預算。
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市直學校的黨建工作、(二)在市委領導下。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教育體育的規范性文件。
合并、并按要求組織實施;加強民辦學校的管理;指導全市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撤銷和更名的方案,加強義務教育宏觀指導和協調;負責擬定全市學校設置、(五)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
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的落實情況;指導和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后勤工作、信息技術建設以及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指導有關教育學會、洪湖教育體育信息網協會的工作。電化教育、分析和管理工作;組織選用義務教育學校地方課程教材和教學用書;督促檢查全市中小學校辦學標準、(六)負責全市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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