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四)指導全省的教育督導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質量的監測工作。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分析和發布。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
政府規章草案。起草有關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一)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
負責中等職業教育的地方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擬訂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
擬訂高等教育教學基本文件,更名、河北省教育廳網站撤銷與調整,負責“211工程”的實施和協調,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組織指導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高等學校設置、承擔深化直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六)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