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確保統計數據真實、省統計法律、及時。法規和規劃,(一)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規章草案;監督、貫徹執行國家、檢查各區、準確、縣(市)及各部門的統計工作。受委托起草有關統計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
設立杭州市統計局(簡稱市統計局)。根據《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2011〕10號)精神,市統計局是主管統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整理、提供全市性及國內有關城市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杭州統計信息網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組織實施市情市力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糧食、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搜集、(三)承擔組織重大國情國力和省情省力普查工作,能源。
定期向社會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開展社會經濟發展評價和民生民意調查工作。管理、完善統計信息發布制度,(四)統一核定、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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