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市政府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6。
保密、綜合治理、愛國衛生等工作;協調機關后勤管理工作及生活福利等工作;編纂教育年鑒工作。信息、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督辦、事務;負責文件運轉和管理;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衛。
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職務崗位設定及評審、教師獎懲等工作;協調并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內部人事與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導在職中小學教師的培訓工作,擬定全市中小學師資繼續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聘任工作;負責全市中等、燈塔市教育信息網初等及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認定及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全市教師調配工作;負責全市教職工的工資晉級、人事科:負責規劃指導全市教師隊伍的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與局機關人事。
建設、檢查、指導工作;負責中小學學具的征訂發放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微機室建設的審批工作。中教科:負責全市中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指導中學教育教學改革;擬定高中招生計劃;指導并協調中學的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新老“三室”的規劃。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的管理工作。初教科:負責全市小學及學前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指導小學及學前教育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小學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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