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計劃。(二)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
提取、(三)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用等情況。
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住房公積金的規章、制定住房公積金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住房公積金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政策。
使用。(五)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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