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燈公司與澳門政府協商,獲準調整電價,從此扭虧為盈。澳門從1904年成立電燈公司,在馬交石建發電廠,供1000多盞電燈照明。1973年路環島安裝2臺2萬千瓦蒸汽輪機組,1978年正式投運。1972年電燈公司組成董事會,并改名為澳門電力有限公司,由官民合辦。后來經法國、英國、德國投資,電燈公司拓展了業務,由于澳門政府不允許電價波動,1967年電燈公司出現經營虧損。
從日本購進3臺總容量為1.2萬千瓦的焚燒垃圾爐建設焚燒垃圾電廠,于1992年并網發電,70%的電力出售給電力有限公司。現有運行人員60多人。出于澳門環境保護的需要,澳門政府于80年代籌建焚燒垃圾電廠,因為40多萬居民和眾多的游客帶來的生活垃圾,當地也不堪重負,對它的處理已成為市政棘手的問題。
低壓配電網則由906公里長的電纜組成,而公共照明電網由571公里長的電纜及約11,105枝街燈所組成。11千伏的中壓配電網是由41個客戶開關站及1,502個客戶變電房(11千伏/400伏特)連接2,294公里長的電纜組成。澳電幾乎所有的電網由地下電纜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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