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導并組織實施本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
組織開展對中醫藥、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的責任,(三)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挖掘、民族醫藥資源的開發、整理和保護工作。
參與擬訂中藥產業促進政策。擬訂中醫藥發展總體規劃和目標,(二)統籌協調本市中醫藥資源配置。
指導中醫、民族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中西醫結合、技術開發規劃,(六)擬訂并組織實施本市中醫藥科學研究。
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北京中醫藥信息網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七)擬訂并組織實施本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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