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二。
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并監督實施;統籌協調旅游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擬定全省旅游業發展戰略、(一) 貫徹執行國家旅游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全省旅游工作。
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場開發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安徽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二) 制定國內旅游。
規劃、旅游目的地和旅游路線的規劃開發,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游區域、(三) 組織全省旅游資源的普查、引導休閑度假;監測全省旅游經濟運行,安徽省旅游局網站負責旅游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假日旅游和紅色旅游工作。